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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11月30日,省医保局印发了《关于做好年度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启动了年度省直工伤医院选择变更申报工作,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重点内容。
1.什么是省直工伤医院变更申报?
为提升和规范省直工伤人员就医服务管理服务,有效实施点对点服务,省直工伤人员就医实行定点选择制,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工伤人员工伤复发医院就医。如果要医院,需要按规定向省医保局提出变更申报。
2.哪些人符合申报条件?
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的工伤人员中,如果医院与医院不同,需要及时申报变更。如果医院与医院相同,则不需要申报变更。
3.什么时候可以申报?
年12月1日-12月20日。
4.如何办理申报手续?
省直工伤保险各参保单位负责及时将《关于做好年度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的工伤人员,并根据工伤人员本人意愿,将变更情况填入《年度医院选择变更表》,加盖公章后在截止日期前交送省医保局(金业大厦1楼省医保局综合业务部1号窗口)。
5.可以医院?
医院范围为:吉大一院、吉大一院二部、吉大二院、医院、省医院、长医院(含二部)、省中医医院(医院)、解放军二○八医院、医院、省职业医院。
工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医院。医院选定后,原则上年度内不得更改。
6.正在住院治疗的工伤人员需要注意什么?
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正在住院治疗的工伤人员,无论医院是否变更,均需在年12月31日前办理住院费结算手续。如变更医院,应于年1月1日起到新选定的医院进行工伤复发就医。因特殊情医院就医的,应到选定的医院办理相关手续。
7.如不按规定办理,会出现什么后果?
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,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,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承担。
《关于做好年度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详见省医保局网站(网址白癫风能治吗克白灵苏孜阿甫片价格大概是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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