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印发《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(-)》,要求强化政府依法监管,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,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。

什么是职业卫生和职业病

患病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;

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;

必须是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。

职业病的分类

根据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安全生产监管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修订的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,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10类种:

1、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;

2、职业性皮肤病;

3、职业性眼病;

4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;

5、职业性化学中毒;

6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;

7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;

8、职业性传染病;

9、职业性肿瘤;

10、其他职业病。

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及其职责

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主体,其九项职责如下:

1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;

2、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义务;

3、落实职业病病人保障;

4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;

5、保护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;

6、及时消除职业病事故隐患;

7、制定并实施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

8、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事故;

9、落实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整改措施。

劳动者的权利

1、接受职业卫生教育、培训;

2、获得职业健康检查、职业病诊疗、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;

3、知情权;

4、请求权;

5、检举、控告权;

6、依法拒绝作业权;

7、建议权;

8、要求赔偿权。

如何预防职业病

一、针对有害物的生产工艺和防护设施: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,是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,但目前许多行业还无法做到;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、自动化、管道化可减少接触的机会;有害车间与无害车间分开,对有害气体、粉尘的散发源进行密闭、隔离,尽量把有害物控制在一定范围;采用工业通风,及时排出有害物,降低车间有害物浓度。

二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:开展宣传教育,提高全体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;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,防止毒物跑、冒、滴、漏;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;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

三、针对工人的措施: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防止毒物进入体内;合理安排作息时间,注意营养,增强机体对毒物的抵抗能力;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,进行定期体检,及时发现禁忌症和早期职业健康损害。

关爱生命,安全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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